自然选择的概念是英国自然学家达尔文(Charles Darwin)提出的解释物种进化的理论的一部分。根据达尔文(Darwin)的观点,各种生物物种具有共同的血统,这种血统通过进化得以扩展。
达尔文说,在此过程中,由于他称之为自然选择的机制,种群得以成功地向后代发展。该选择包括根据环境条件的基因型繁殖,这会阻碍或有益于根据生物特征的繁殖。
换句话说,自然选择意味着自然根据生物的特性 “选择” 生物如何繁殖,从而有利于适应,从而促进物种的进化。
达尔文了解自然选择会尊重某些前提。这位科学家在他的作品中解释说,选定的性状是遗传性的,并且标本之间该性状存在变异。这种变异性会导致生物学适应性(生存)方面的差异,并且只会使新出现的某些特征传播到整个人群。随着不同世代生存下来的变异的积累构成了进化过程。
自然选择通常被解释为适者生存,因为生存和进化的有机体是由于进化变化而适应环境的一种有机体。另一方面,其他生物已灭绝。但是,这个想法在转移到其他地区时经常会受到质疑,因为它似乎有理由消除那些弱势群体或适应问题的人。
自从达尔文(1809-1882)提出了与我们有关的理论以来,许多利用它的用法。因此,例如,他强调了一种涉及对微生物中的抗生素产生抗性的方法。自从1920年代亚历山大·弗莱明(Alexander Fleming)发现这些药物以来,这些药物已用于治疗被认为具有细菌起源的各种疾病。
1859年,科学界的人第一次提出了上述生物进化理论,这在当时成为了一场真正的革命,而今天,它仍然是科学界的一个基本里程碑。如此之大,以至于它已经形成了其他类似的方法。具体而言,我们指的是新达尔文主义或新达尔文主义理论,它是达尔文工作的延续。
更具体地说,据说这种新理论是关于我们自然选择的方法,Gregor Mendel提出的遗传理论与所谓的数学种群遗传学之间的完美结合。
对于当前的科学专业人员而言,很显然,只要存在三个基本因素(例如差异的生物学功效,表型变异和变异的遗传),自然选择就会在种群中进行。因此,他们确定,如果这三个因素都发生了,那么通过自然选择,上述种群的遗传形成将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