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是接收(得到或接受某物)的动作和结果。该术语可以指代该动词的变体,或用作名词来命名记录了某人已收到付款或某些商品的文件。
例如: “一旦进入房间,我就会受到打击并晕倒” , “别忘了在离开前签署工资收据” , “一旦找到收据,问题就从法比安起就结束了。他被迫停止索要我的钱“ 。
收据作为文件,可以作为证明。假设某人雇了一个煤气操作员与他的房屋建立新的连接。双方都同意分两期付款:当房屋的所有者支付第一期款项时,煤气经营者会给他一张收据作为证明。在纸上可以看到: “我从X先生那里收到了…概念的Y比索的总和” 。这样,万一燃气经营者最终要求赔偿据称缺乏付款,订约服务的人可以出示收据,收款人必须签字。
有各种收据格式。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张收据一式两份填写,剩下的一份留给付款人,另一份留给收钱的人。在其他情况下,发票可以用作收据。
但是,发票和收据之间的区别很重要,因为通常收据没有财政价值,也不能用作与税收挂钩的收据。还有其他一些相关术语,尽管企业家必须完全理解它们,才能以最大的透明度和合法性经营自己的业务,但通常也被普通大众视为同义词。让我们在下面查看这些文档:
*交货单:这是一个证据,可以证明已交付特定商品。它没有财政效力,而且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没有说明其所含商品的经济价值;
*发票:此文件是有效证明已经进行商业交易的文件。这是一份法律文件,几乎所有公司和个体经营者都有义务发行以记录其产品和服务的销售;
*形式发票:与普通发票相同,尽管它所反映的交易尚未进行。正常的是,它表明一个周期的有效性之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可能会改变的。不用说,该文件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说明付款的合理性,但在标题中注明它不是普通发票,而是形式发票,以避免混淆和潜在问题,这一点也很重要。
发票和收据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个充当对产品交付或服务执行的付款请求,而第二个充当已进行支付的证明。无论法律问题如何,在某些国家/地区,即使按照法律要求行事,也会混淆这些术语,这是与贸易和经济学相关的各种技术概念非常常见的现象,在银行领域中也存在不同类型的现象例如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