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定义法律制度的概念,有必要事先解释一下构成法律制度的两个术语的含义。
排序是指排序的作用和效果。它是动词,是指根据便利的方式或计划组织事物,将原因引导到先前确定的目标或派人执行某些操作。当涉及到后一种情况时,它说的是一个对另一人具有一定权威的人,告诉他执行某项行动;例如,母亲可以命令儿子上床睡觉前刷牙,或者老板可以告诉他的员工该怎么做才能改善公司的工作。
法律是有关法律或符合法律的内容。反过来,这个概念与它涉及立法的概念有关。
从这个基础出发,我们可以说法律秩序或秩序是规范某个地点和时间的法律组织的规范体系。这意味着法律制度可能会根据城市,省或国家或所讨论的历史时刻而有所不同。
今天,大多数国家都认同一种民主组织。因此以下说明可能对其中任何一个有效。在一个社会民主的规则,法律体系作出的最高宪法(一个至高无上的统治州),法律,法规,条约,公约,规定等法规。
该公司,因此,根据被组织到它的法律制度,这是与该客观规律(由一个社区管辖的一套规则)。通过规范性的等级制度(最高的宪法)和尊重某些原则(例如暂时性,即最新法律废除了前一部法律这一事实),以协调的方式阐明了法律体系的不同组成部分。。
必须指出的是,法律制度是动态的,因为国家拥有立法权,可以使规则适应人口的特定需求。
法律秩序与法律秩序之间的差异
法律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两个表述,通常在口语中互换使用,通常指第二个。但是,使用严格的技术法律语言,我们必须知道如何区分它们。两者都属于不同的实体。
法律制度被定义为在给定的时间和空间上管理的统一规则集。它是自然的规范实体,因此也是理想的。
这使我们说,在秩序与秩序之间存在一条区分它们的弱线:秩序首先出现,向立法机构通报社会对社会生活正常运转所必需或必要的理解,以及有序地将其付诸实践。也就是说,如果不通过命令,后者就无法实现其目的。
另一方面,法律制度也不应与法律制度相混淆。第一个本质上是规范性的,第二个本质上是认知的。换句话说,它是由法律固有的知识和信息构成的,并在理论层面上发展。两者之间的相似之处在于,排序为系统根据累积的理论标准进行科学重构提供了条件。
最后,法律共同体的概念是由人类组成的集体,它使先前表达的其余概念的正常运转成为可能。